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金政策 >> 地方资金政策 >> 

福建

福建资金政策

福建省关于下达2014年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软科学项目计划和经费(新上省级第八批)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11-20  浏览:
  闽财指〔2014〕965号
 
 
  关于下达2014年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软科学项目计划和经费(新上省级第八批)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将“厦门大学石墨烯工业技术研究院”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和“支持新型科研机构发展的相关对策研究”等11项软科学项目列入2014年科技计划(新上省级第八批),年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指标1111万元(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经费1000万元从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专项预算中列支,软科学项目经费111万元从年度科技预算中列支,具体项目和列支科目详见附件)。
 
 
  “厦门大学石墨烯工业技术研究院”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不需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根据省政府批示(收文编号2014S2811)要求预安排1000万元用于该研究院购置有关仪器设备,请按《福建省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3〕11号)的有关规定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帐核算,项目建成后对资助经费进行结算。软科学项目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年终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并报送经费总决算。
 
 
  附件:1.2014年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计划和经费表(新上省级第八批)
 
 
  2.2014年福建省软科学项目计划与经费表(新上省级第八批)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7日
 
 
  附件:
 
 

  通知全文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