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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两岸投资咨询机制正式开通提问专区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11-20  浏览:

  根据《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第十五条规定,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投资工作小组下设了两岸投资咨询机制,该机制旨在为两岸投资者相互投资提供信息服务,促进两岸双向投资、推动投资便利化。


  日前,投资工作小组双方就咨询机制的咨询性质、范围和操作办法等事项达成共识。根据双方共识,咨询机制将每3个月交换一次问题清单。该机制仅提供投资规定咨询,不负责个案问题的处理和解决。投资咨询意见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依据。


  商务部台港澳司是咨询机制大陆方面负责单位,大陆投资者可在商务部网站公众留言专栏(http://gzlynew.mofcom.gov.cn/ gzlynew)和商务部台港澳司子站(http://tga.mofcom.gov.cn)互动咨询中提问,我们将按上述约定时限和范围予以答复。


  特此通知


  商务部台港澳司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