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新型墙体材料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闽经贸原料〔2013〕607号)精神,现对前期审核合格拟扶持的2013年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反馈。
公示时间:2014年12月2日——12月8日
投诉电话:
省经信委:0591—87833242(计财处)
0591—87833704(监察室)
0591—87568954(原材料工业处)
省财政厅:0591—87097618(企业处)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