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13]38号)政策规定,发挥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突出支持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优做好农产品品牌。经各市、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门申报,省级、市级分别组织评审,提出2014年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具体安排意见。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至1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省农委产业化处、纪检组反映和省财政厅农财处反映。
联系人:杨润宁联系电话:0551-62666825
蒋日胜联系电话:0551-62666827
王剑联系电话:0551-68150591
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