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规〔2014〕31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教育局:
为引导和激励市县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省财政厅、教育厅制定了《江苏省市县落实教育经费保障主体责任综合奖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市县落实教育经费保障主体责任综合奖补办法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2014年10月23日
附件下载:
苏财规[2014]31号-江苏省市县落实教育经费保障主体责任综合奖补办法.pdf
附件1-年市县落实教育经费保障主体责任综合奖补办法申报材料.xls
附件2-年市县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综合奖补资金使用备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