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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资金政策

湖南省关于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建设预安排计划的公示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12-30  浏览:
  根据省政府决定,为进一步加快推进“135”工程,特预安排2亿元启动资金,对有关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实施以奖代补。
 
 
  按照省政府要求和创新创业园区发展意见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此批预安排项目按以下原则筛选安排:一是规范范围。县(市、区)依托现有省批准园区基本规划划定独立的创新创业园区,面积按1-2平方公里控制,安排项目必须选址在创新创业园区内。二是时间要求。必须已开工在建,以正进行主体建设的项目为主,适当考虑已进行基础施工项目,所有项目必须确保2015年竣工。三是统一开发。建设模式主要为投资商统一开发的工业地产方式,鼓励采用先建后租、先建后售等低成本共有权益模式推进园区建设发展,对企业自建自用厂房暂不安排。四是奖励先进。优先奖励行动快、开工量大的县市,按实际开工量进行实补。
 
 
  结合各市州现场检查、综合把关及真实性承诺等资料情况,我委与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等单位进行了共同会审,并提出“135”工程建设预安排计划(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14年12月30日-2015年1月6日。如对本次预安排计划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委。
 
 
  联系人:刘林青;电话:0731-89990891。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