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309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委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15年度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单位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其他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通知》。
二、请于2015年12月15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委(纸质材料一式3份和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地址: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天银大厦A座1206房间。
三、我委将按照《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初审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3093号).pdf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4日
(联系人:资环处<气候处> 何桂梅; 联系电话:66415588-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