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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资金政策

山东省科技厅下发组织投资企业或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申请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5-01-05  浏览:
  各市科技局、高新区,各有关部门:
 
 
  目前,科技部、财政部已启动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工作。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子基金的方式包括与民间资本、地方政府资金以及其他投资者共同发起设立,或对已有创业投资基金增资设立等。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作为受托管理机构全年受理创业投资子基金的设立申请等日常管理工作。为促进我省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应用和产业化,请你们积极组织投资企业或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申请发起设立子基金或增资设立子基金。
 
 
  子基金申请流程如下:
 
 
  (一)注册
 
 
  申请者登陆转化基金网站www.nfttc.gov.cn,点击网站页面右侧“转化基金申报平台”按钮,注册为系统用户。
 
 
  (二)填报与材料准备
 
 
  以注册的系统用户身份在申报平台上选择“发起设立子基金”或“增资设立子基金”,根据要求填写《子基金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在所要求的内容全部填写完成并确认无误后进行网络提交。
 
 
  (三)打印、装订
 
 
  申请者通过“转化基金申报平台”导出含验证码的相关文件,采用A4纸张、双面进行打印纸质申请材料,并将《子基金申请书》与需提交文件按照目录所列顺序装订成册。
 
 
  (四)报送
 
 
  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单个文件超过一页需加盖骑缝章)后报送至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原则上要求申请书中的联系人报送,如委托他人递送,需出具申请机构的委托证明。
 
 
  转化基金相关政策信息和申报要求可通过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nfttc.gov.cn/)、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网站(http://www.nstad.cn/)了解。请你们在2015年1月31日前将开展组织投资企业或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申请转化基金工作情况报省科技厅科技成果处。
 
 
  联系人:王宝立联系电话:0531-66777090
 
 
  山东省科技厅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