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暂行办法》,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第八批合作创业投资机构,共有13家创投机构提交了申报合作材料。目前已完成申报和专家评审工作,现将拟合作的创业投资机构进行社会公示。
一、拟合作的创业投资机构6家(详见附件)。
二、为便于社会监督,公示之日起14日内(2015年1月14日起至2015年1月27日),接受社会各界对拟合作机构提出的异议和举报。
三、对拟合作机构持有异议或进行举报的,请于公示期间与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联系。同时将书面意见传真或电邮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并提供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陆晓宁57587759;
北京市财政局赵攀88549928
传真电话及邮箱:010-57587761zhongxiaochu@bjeit.gov.cn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