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经信中小〔2014〕730号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扩大福建省“小微企业发债增信资金池”服务范围的报告》(闽海交〔2014〕63号)收悉。报告提出将“小微企业发债增信资金池”服务范围扩大为“为福建省内中小微企业发债、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及银行债券产品、股权质押融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地市或县区级增信机制上再增信等服务”。经研究,同意你中心在为小微企业发债增信的基础上,进一步为小微企业股权质押融资、信贷融资、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和互联网金融方式融资等提供增信服务。
请你中心按照本批复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积极开展业务,谨慎防范风险。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