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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2015年度调整)公示公告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5-01-21  浏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内农牧机发[2005]258号)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组织实施了《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2015年度调整)》制定工作,形成了《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2015年度调整)》、《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选型产品目录》公示稿,现予以公示。
 
 
  本次年度调整包括增补、变更和取消三种情形:一、增补产品:2015年企业新申报产品;二、变更产品:已列入自治区推广目录的产品在产品名称型号、企业名称等信息发生变化,企业已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核实,在本次调整中予以变更;三、取消产品:已列入自治区推广目录产品的推广鉴定证书过期,企业未提供有效鉴定证书或证明材料,在本次调整中予以取消。
 
 
  公示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30日)。在公示期内,凡对公示稿中的产品及生产企业资格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质量监督科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4312210
 
 
  传真:0471-4312210
 
 
  E-mail:glzzljdk@126.com
 
 
  附件:1、《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2015年度调整)》公示稿
 
 
  2、《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选型产品目录》公示稿
 
 
  2015年度目录调整公示.xls
 
 
  2015年选型产品公示.xls
 
 
 
 
附件下载:附件1-2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