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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资金政策

关于2014年福建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第一批拟支持项目名单的公示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5-01-22  浏览:
  根据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的通知》(财建函〔2012〕11号)、《关于下达201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的通知》(财建〔2014〕324号)及《福建省海洋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2014〕10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福建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结合2014年国家评审及省级联合调研检查情况,经研究,对第一批拟支持项目及其实施单位予以先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1月20日—1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支持重点项目有异议,请与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厅联系。
 
 
  监督电话:
 
 
  省财政厅农业处0591—87097660
 
 
  省海洋与渔业厅海洋经济办公室0591-87871121
 
 
  驻省财政厅监察室0591—87097814
 
 
  驻省海洋与渔业厅监察室0591—87878835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