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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资金政策

山西关于做好2015年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5-02-16  浏览:

  各市中小企业局、银监分局、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金融机构:


  为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4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2013年第1批)》(晋政办发[2013]48号)和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山西银监局《山西省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晋财企〔2013〕34号),现就做好2015年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与条件


  按照《山西省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风险补偿资金的支持对象是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山西省各级分支机构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等法人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本次申报补助范围为2014年小微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贷款季均余额超基数(以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上年度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季均余额为基数)30%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银行业金融机构所属市级分支机构。


  二、申报材料


  申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如实提报以下材料:


  (一)风险补偿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2);


  (二)经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银监分局审核认定的符合风险补偿条件的山西省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及山西省小微企业贷款项目明细表(见附件4)。


  三、申报审核程序


  1、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本机构2014年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进行认真统计核实,并以市级管辖行为单位向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银监分局申报,由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银监分局进行初审,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各1份于2015年2月28日前报送省中小企业局及山西银监局,同时申报单位将所有申报资料制作成电子版报送省中小企业局(附U盘)。


  2、对各市的申请材料,由省中小企业局、山西银监局进行审核。


  3、根据审核结果确定风险补偿奖励资金分配计划,由省级财政部门逐级下达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局融资财务处 0351-5607179


  联系人:杨永茂


  省银监局股份制银行监管处 0351-3292150


  联系人:常 青


  附件:1、项目申报资料要求.doc


  2、山西省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申请报告.doc


  3、山西省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doc


  4、山西省小微企业贷款项目明细表.doc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西监管局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