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扶持产业发展“2+2”政策体系的通知》(合高管〔2014〕179号)《2014年合肥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要求,现启动兑现2014年度合肥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合肥市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相关资金的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符合《2014年合肥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文件扶持范围的企业。
二、2014年度合肥市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相关资金申报内容及申报材料要求
材料报送时间: 2015年6月26日 至7月3日。
三、2014年度合肥市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相关资金申报内容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配套补助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有规定配套比例的按照比例配套,无规定配套比例的按照中央到位资金10%的比例进行配套,单个项目配套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本政策与自主创新政策第11条款不共享)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申报表(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配套补助政策);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报告、统计报表;
3、企业获得国家专项资金下达文件、拨款资金进账单。
(二)支持语音信息产业发展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进入中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的语音研发、应用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申报表(支持语音信息产业发展政策);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014年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企业入区备案文件;
3、主要销售合同及发票。
(三)支持公共安全产业发展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区内公共安全产业的企业,亩均税收达到30万元且当年纳税同比增长20%以上的企业,依据增长比例分为20%-50%、50%以上-80%、80%以上三类,分别给予6万、8万、1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公共安全产品产值达到总产值50%以上,方可认定为公共安全企业)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申报表(公共安全产业发展政策);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014年财务报表、统计报表、2013、2014年度完税凭证、土地证、企业入区备案文件。
(四)鼓励机器人等重大装备产业发展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新引进高新区从事机器人研发、系统集成、制造的企业,完成注册、正式运营并实现销售税收,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从事机器人研发、系统集成、制造的高新区原有企业,在其机器人产品销售收入达300万元后,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高新区企业售出首台(套)列入国家、省重大项目的技术装备,给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售价20%的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申报表(鼓励机器人等重大装备产业发展政策);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014年财务报表、统计报表、2014年度完税凭证、企业入区备案文件。
3、主要销售合同及发票。
(五)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商业示范社区称号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获得省级、市级特色商业街区称号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符合国家商务部建设规范的直营连锁便民超市,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申报表(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相关认定的证书及文件,申报直营连锁便民超市政策需提供市级以上商务部门验收材料。
(六)鼓励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当年度完成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三大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若企业已享受体系认证区级财政补助的,仅享受奖励资金与原补助金额的差额部分。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申报表(鼓励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政策);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014年财务报表、统计报表、2014年度完税凭证、体系认证证书、认证机构资质证明、与认证机构签订的合同、认证费用发票。
(七)企业国外认证补助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当年累计发生的产品国际认证、商标国际注册、境外专利申请费用在20万元-200万元之间的企业,给予认证、注册、专利申报核准等费用10%的补贴。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申报表(企业国外认证补助政策);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014年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认证、注册证书以及相关认证费用清单,相关合同及发票。
四、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第(一)条申报联系人:
经贸局项目处:顾烨 联系电话:65324525
政策第(二)(四)条申报联系人:
经贸局重大处: 联系电话:65359621
政策第(三)条申报联系人:
经贸局运行处:陆忠 联系电话:65869514
政策第(五)条申报联系人:
经贸局项目处:谭卓阳 联系电话:65324525
政策第(六)条申报联系人:
经贸局项目处:吴昊 联系电话 65869515
政策第(七)条申报联系人:
经贸局项目处:王懋 联系电话 65324525
五、项目申报程序
各申报企业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报所属园区经贸部门(南岗、柏堰合作区企业需此程序,非上述合作区企业直接报项目申报联系人)及项目申报联系人初审后,统一报送高新区经贸局项目处,集中审核汇总,提请区相关会议审定兑现。(高新区管委会1327办公室,电话65324525)
六、其他要求
所有附件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申报企业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对申报通知有疑问的企业,请加QQ群175569061咨询,入群验证请提交企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