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发改[2016]424号
各市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关于开展“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节能函〔2016〕4号)要求,我委采取抽查方式,对“十二五”时期全市公共机构重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查,请各单位协助做好抽查的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各区情况填写《重点工程实施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调查表)。
二、请各市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委组织所属、所辖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详见附件2)填写《“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抽查表》(详见附件3,以下简称抽查表)。
三、请各市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委抽选所属、所辖公共机构(抽选比例详见附件4,抽选范围不包含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组织填写抽查表。
四、调查表及抽查表电子版从公共邮箱ggjgjnjs@126.com 中下载,密码408408408。
五、请各市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委于2016年4月5日(星期二)前,将调查表及抽查表纸质版反馈我委(资环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rugang@163.com。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