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发改[2016]938号
各发电企业: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本市发电企业迎峰度夏及汛期安全生产,提前做好纪念建党95周年及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系列活动本市能源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充分认识迎峰度夏和汛期本市电力能源供应面临的挑战,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红线意识,逐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设备运行安全基础。
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的原则,全面落实防汛工作各项措施,与燃气、电力、水务等专业公司进一步强化沟通联络机制,不断提升自身指挥决策和快速反应的能力,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大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完善细化各类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做好抢修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
加强设备日常巡视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带班、生产值班和应急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如发生非计划停运等突发情况,要立即报告我委(联系人:马力;联系电话:13520565735)。
各发电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紧迫任务来抓,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我委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市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保障本市能源供应安全。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2日
(联系人:能源处 马力; 联系电话:13520565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