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
为加快专业化、高质量的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专家库管理,按照资源共享、有效利用、公正规范的原则,我委决定开展专家库专家个人信息更新完善工作。请各位专家高度重视,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更新相关信息:6月30日前,登录我委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更新个人基本信息,确保个人基本信息完整有效。
二、上传相关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或军官证复印件);
学历证书复印件;
学位证书复印件;
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提请单位批准:按照新的审批程序,专家更新个人信息后,需要所在单位对所填报信息进行审核,我委将根据个人申报资料及单位批准情况,确定入选专家。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