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市场字〔2016〕178号
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了解商贸流通业发展情况,促进商贸流通业又快又好发展,商务部建立了全国商贸流通业统计和市场监测体系。2015年12月7日,我委公布了商务部商贸统计、市场监测工作深圳市典型(样本)企业名单。根据商务部有关要求,结合相关企业申报和协会推荐,我委调整完善了典型(样本)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商务部相关要求,做好商贸统计、市场监测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填报相关数据。对于调出名单的企业,相关责任处室应负责收回发放给企业的典型(样本)企业铭牌及台式电脑等信息报送设备,并根据调整后的名单重新安排发放。
特此通知。
附件:1.商贸统计工作调整企业名单
2.市场监测工作调整企业名单
3.商务部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深圳市典型企业名单(2015年12月7日公布)
4.商务部市场监测工作深圳市样本企业名单(2015年12月7日公布)
附件1-4下载.zip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