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6〕1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368号)要求,现开展2016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请我市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7月15日前统一提交深圳市绿创人居环境促进中心汇总,我委将按照要求进行审核。
特此通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368号)
(联系人:刘洋,电话:13602504636)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