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07-25  浏览:


  深经贸信息服贸字〔2016〕80号
 

 



  各有关展会主(承)办单位:


  为培育品牌展会,引导深圳会展业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根据《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办法》(深经贸信息秘书字〔2012〕661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深圳举办的展览会可申请认定为深圳市品牌展会,申报深圳市品牌展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展期不超过两周,定期举办过两届以上(不含两届);


  (二)展览会在展馆举办;


  (三)申报单位为展览会主办单位(政府主办展会可由承办单位代为申报);


  (四)参展商和观众数量符合《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办法》要求。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7月29日下午18点,逾期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提交到市经贸信息委服务贸易业处(深圳市会展办),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3065室。


  三、申报程序


  申请单位向市经贸信息委提交申请材料,市经贸信息委按照品牌展会认定办法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品牌展会名单,名单将在市经贸信息委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经贸信息委正式发布2016年度深圳市品牌展会名单。


  四、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品牌展会申请表(原件,见附件);


  (二)经我委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对上年度展会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展会的总结报告,深圳会展中心场地租赁协议(复印件),相关媒体报道、配套专业会议及活动资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品牌展会申请表.doc


  (联系人:李玮、任书丹,电话:88128864、88103579)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