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清飞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智慧港有限公司、深圳市通途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深圳汇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管理办法》(深发改规(2015)1号),经研究,同意对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清飞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智慧港有限公司、深圳市通途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深圳汇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予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