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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09-06  浏览:


  粤发改气侯函〔2016〕411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发改气候〔2016〕1687号)转给你们,请根据《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做好申报工作。


  请有意愿申报的地市的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9月10日前将试点方案(一式五份)等申报材料送省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处),并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信息处)。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相关材料并推荐上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发改气候〔2016〕1687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24日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卢灿,电话:8313417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江泽涛,电话:8313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