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6〕205号
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各有关机构: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手册(2016年版)>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手册(2016年版)》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61号)
(联系人:徐晓芳,电话:88128676)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