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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发布201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10-08  浏览:


  各地(市)科技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在藏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立项工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自治区科技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任务,按照《西藏自治区“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的总体部署,根据《西藏自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藏财企字〔2014〕72号),结合我区科技工作实际,自治区科技厅编制了2017年度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调整


  依靠科技创新加快推进西藏特色产业发展和扶贫攻坚。结合国家科技计划体系改革,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与国家科技计划体系逐步接轨的相关要求,优化科技计划布局。按照“引创结合、重点突破、夯实基础、支撑发展”的科技工作方针和“建平台、攻专项、促转化、广普及”的科技工作要求,为推动我区战略性支撑产业配套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合理划分事权的要求,在2015年进一步梳理整合自治区科技计划体系的基础上,明确各类计划的功能定位、目标任务和实施期限,我区计划类别拟调整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和转化、技术创新引导、基础研究、基地与人才建设五类科技计划。


  (一)重大科技专项


  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及科技发展优先领域,加强我区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主要围绕我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集成和示范及重大科技工程(平台)。围绕《西藏自治区“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中确定的8个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在项目选择上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聚焦我区优势特色产业、生态环境和精准扶贫,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重点研发及转化计划


  对原科技支撑计划、区域科技工作专项、强基础惠民生科技行动计划、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计划、科技孵化器专项、科技交流与合作等计划进行整合。重点依托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科技示范县等平台促进研发成果的熟化和转化,解决区内行业和地区发展中面临的公益性公共科技问题。


  (三)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等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政府主要通过制定政策、营造环境,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政策、投入、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利用自治区财政科技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以建立天使基金、支持区外高新技术向我区转移,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在我区落地,推进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工作,建立大学生、农牧民科技特派员科技创新创业资金。


  (四)基础研究(自然基金)


  充分发挥我区特色资源优势,注重原始创新,提升我区重点领域基础研究水平。聚焦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注重交叉学科建设,加强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并给予其稳定支持,为全区科技创新输送创新知识和人才队伍。针对我区创新体系建设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科技政策和理论问题,开展软科学研究工作。


  (五)基地与人才建设计划


  打造我区创新高地,重点支持我区技术创新平台、成果转化平台、科普教育平台建设,对全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科技平台进行合理归并,进一步优化布局,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推进各类创新平台向社会开放。同时,依托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机构。


  二、申报推荐程序


  各地(市)应严格按照管辖权限逐级进行网上申报、审核推荐;各类企业应按单位注册地由所在的地(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农牧业科技园区、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等单位进行网络申报审核推荐;中央在藏科研单位、自治区科研院所、自治区直属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科技孵化器可直接向科技厅进行网络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自治区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地(市)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申报单位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申请单位条件及要求


  (一)在西藏注册经营年限至少期满两个自然年度,并在区内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基地、具有研发能力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为西藏提供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或者承担西藏科研任务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单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具有先进的科研条件和设备,相对集中且具备完成项目实施条件的实验用房用地。


  (三)具有研发能力或从事科技活动的其他单位。


  (四)单位应具备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综合能力,规章制度健全,同时具有良好诚信。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应超过60%。


  (五)除重大科技专项外,每个项目的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


  (六)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四、项目负责人条件和要求


  (一)首席科学家和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由行政机关牵头组织实施的项目除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在藏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其任职资格专业方向须与申报项目研究方向一致。


  (二)首席科学家和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同期只能主持1个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原则同期参与承担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数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执行期到2016年12月底之前完成不在限项范围内)。


  五、其它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及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所规定的申报条件、指南范围要求,做好项目(课题)筛选和组织申报工作,在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方面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终止和撤销项目等不良记录的承担单位,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课题)。


  (二)在网上提交申报资料时,同时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


  1.事业单位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申报单位研发能力的证明材料。


  4.项目(课题)负责人身份证明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有自筹资金的项目(课题),必须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文件、借贷合同、第三方投资等相关能够保证自筹资金的证明文件;有生产经营活动的项目(课题)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上一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联合申报合作协议(包括任务分解、考核指标、经费分配比例和产权归属等)。


  7.相关研究成果或前期工作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成果证书、知识产权使用协议、文献或样品检测报告等)。


  8.企业申请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应当按照《西藏自治区企业财务管理评估办法》(藏财企字〔2012〕115号)规定,提交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企业财务管理评估报告;项目申请资金在100万元以下的,由自治区财政厅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核查评估(核查会计资料真实性、充分性、核查会计报表与资产权属、会计资料的一致性;评估申报企业资料的真实性、评估申报项目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


  9.除软科学计划和人才基地建设类项目外,申报单位须提供申报项目的查新报告。


  10.申报项目的产出必须明确量化,在实施期内可考核。


  11.本次项目征集时间为:2016年8月20日--10月30日,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提交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具体申报方式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xmsb.tibetsti.gov.cn)注册并登陆申报,在网上申报材料审查通过后,提交由系统生成并加盖公章的文本材料一式3份(含附件复印件)至相关业务处室。


  (二)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联系方式


  寄送地址:拉萨市北京西路19号,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处,邮编:850000。


  计划财务审计处:


  联 系 人:田悦武 李鑫


  联系电话:0891—6833529


  电子邮箱:kjtjcc@sina.com


  农牧科技处:


  联 系 人:王珩


  联系电话:0891—6836973


  电子邮箱:xzkjtnmc@163.com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联 系 人:尼玛见才 周晨霓


  联系电话:0891—6823041、6825650


  电子邮箱:xzkjtgxc@163.com


  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次旺 李喜元


  联系电话:0891—6838159


  电子邮箱:1579547443@qq.com


  技术支持单位:西藏科技信息研究所网络中心


  联 系 人:常康 康吉拉姆


  联系电话:0891-6830873


  附件:


  1.2017年度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doc


  2.2017年度重点研发及转化类项目申报指南.doc
 

  3.2017年度基础研究(自然基金)类项目申报指南.doc


  4.2017年度技术创新引导类项目申报指南(后续发布)


  5.2017年度基地与人才建设类项目申报指南(后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