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发改[2016]1844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对2016年第二批26家单位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评估。经公示,26家单位(详见附件1)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现予以发布。
根据相关规定,向26家单位安排清洁生产审核费用补助资金。请各相关单位于2016年11月18日前将清洁生产审核费用补助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报送至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并办理拨款事宜。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李 睿; 联系电话:66415588—0454 市环保局污染源处 祁金龙 88420547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李 旭; 52052949)
附件:
2016年第二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单位及审核补助资金明细.pdf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