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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资金政策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农业厅关于申报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01-28  浏览:

 陕发改农经〔2016〕67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农业局:


  为做好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根据国家《关于申报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战略部署,围绕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农村废弃物,深入推进农村沼气转型升级,继续开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支持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进一步探索创新扶持政策和体制机制,使农村沼气工程向规模发展、生态循环、综合利用、智能管理、效益拉动的方向转型升级,更充分地发挥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在提供农村清洁可再生能源、推进农牧结合和种养业循环发展、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和大气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并重,促进沼气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支持范围和补助标准


  1.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


  继续支持日产生物天然气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程开展试点。试点内容除延续《2015年农村沼气工程转型升级工作方案》(陕发改农经〔2015〕426号,以下简称《方案》)中的有关要求外,鼓励增加以下试点内容:一是对试点项目所产生物天然气进行全额收购或配额保障收购试点;二是制定农业废弃物排放监管制度和建立污染者付费机制的有关试点,为促进农业废弃物集中收集、专业化处理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三是在工作有基础、技术能配套的区域开展农业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综合试点。


  各地是否针对试点内容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将作为是否申请试点项目的重要参考。


  2.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


  支持建设厌氧消化装置总体容积500立方米以上、能够有效推进农牧结合和种养循环、实现“三沼”充分利用、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沼气工程(不含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对于开展沼气工程全程智能控制、沼肥智慧化加工应用、带动附加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各地应重点支持,优先申报。其中,给农户集中供气的项目,可适当考虑由同一业主建设的多个集中供气工程组成。鼓励具备条件的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参照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的试点内容,开展相关试点。


  3.补助标准


  综合考虑项目总投资、产气能力、总池容等因素,中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投资补助。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每立方米生物天然气生产能力安排中央投资补助2500元,但对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且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40%。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每立方米厌氧消化装置容积安排中央投资补助1500元,但对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且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35%。鼓励地方政府安排资金配合中央投资合力支持项目建设。


  三、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3)申请投资补助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4)“选项条件”中要求的相关内容;(5)项目经济、环境、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与控制。(6)附具项目备案、土地、规划、环评、能评、安评等具有审批文号的文件复印件,并提供自筹资金落实证明或承诺函,确保2016年能开工建设。


  2.2013年前(含2013年)大中型沼气项目检查验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建设成效、存在问题、经验教训和未如期竣工验收项目说明四部分内容。其中未如期竣工验收说明中,对已完工但未验收项目,要作出竣工验收安排并明确时限;对未如期完工项目,要逐个项目明确加快推进的整改措施。


  3.申报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的市,一并报送项目试点方案。项目试点方案除包括每个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外,还应说明项目试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明确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目标任务、保障措施,以及地方政府围绕中央要求的试点内容已经出台或将要制定的相关政策。


  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出现申报质量过低、把关不严、工作不严谨的市,省级将相应削减该市的项目数量。


  四、有关要求


  1.已经获得中省财政投资、专项建设基金或中省其他部门支持的同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其他专项或中省其他部门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2013年前(含2013年)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沼气项目未竣工验收的县本年度不受理同类项目的申报(以市级的请验报告为准)。对于各市县政府重视,统筹规划,出台相应辖区内农业废弃物处理政策的,优先予以支持。2014、2015年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沼气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对建设进度缓慢的项目所在县不予安排。


  2.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要采用中高温和高浓度混合原料发酵工艺技术路线,池容产气率大于等于1m3/m3·d,所产沼气提纯制取生物天然气(BNG)。各地在接到项目单位报送的资金申请报告后,由市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农村能源主管部门编制项目试点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省发改委、省农业厅。


  3.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采用中温或常温发酵工艺,根据实际需要科学确定池容产气率,使工程所产沼气、沼渣沼液全部得到有效利用,确保沼气不排空、沼渣沼液不产生二次污染。各市在申报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有关项目进行实地调查。


  4.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资金申请报告由项目单位委托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应委托具有及甲级以上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各市应在政府网站上公开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信息。凡申报项目的单位,视同同意公开项目信息。不同意公开相关信息的项目,请勿组织申报。


  5.其他选项条件和建设内容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工作程序按照《国家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陕西省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细则(试行)》(陕发改投资〔2015〕947号)的有关规定,工程技术规范按照《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GB/T51063)等标准执行。


  6.2016年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和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实行项目申报承诺制,各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申报要求,指导项目单位扎实做好项目申报等前期工作,对拟申报项目严格把关。凡推荐上报的项目所在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和农业部门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申报单位相关资质及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建设规划内容的可行性进行全面的现场考察,出具考察评估意见、承诺书,并附现场多角度广角照片和实地考察工作照片。对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全责。


  请各市加强沟通、协调,原则上按照不超过5个组织项目申报,各市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按要求把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做细做实,并于2月19日前报送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4和《资金申请报告》文本作为附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fgwliubin@163.comnytjhc@163.com


  联系人:省发改委农经处 刘 斌 029-63913109


  省农业厅计财处 段延民 029-87323860


  附件:1.市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汇总表.xls


  2.市2016年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xls


  3.市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不含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xls


  4.市2016年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和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申报承诺书.doc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农业厅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