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财预函[2015]237号)以及《广东省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127号)有关规定,省安全监管局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定了2016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具体项目、支持金额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月23日至2月28日,共6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安全监管局和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安全监管局联系人:朱海珊, 电话:83135378,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安监大厦;
省财政厅联系人:陈 斌,电话:83170213。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