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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资金政策

关于2016年广东省直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03-15  浏览: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组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论证、项目入库等程序,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研究提出2016年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计划(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3月15日至3月20日,共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高翔,联系电话:020-83132713;


  省财政厅联系人:符特,联系电话:020-83170201。


  附件:2016年广东省直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计划


  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财政厅


  2016年3月15 日


  附件


  2016年广东省直公共机构节能专项


  资金项目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拟安排

资金额(万元)

全省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项目

1

省府大院LED照明产品节能改造项目

省府办公厅

256

2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节能改造项目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30

3

省委大院LED照明产品节能改造项目

省委办公厅(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

4

省政协办公厅综合节能改造项目

省政协办公厅

240

5

省地税局办公大楼新风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省地税局

100

小计

1026

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宣传、培训、统计、监督检查、考核、节能规划编制及节能改造项目专家评审等经费

省府办公厅(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50

总 计

1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