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方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3月15 日至3月20日,共6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委宣传部 联系电话:020-87185551;
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20-83170362)
附件:2016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方向)扶持项目安排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 3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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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安排明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