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省属中小学发展建设资金安排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3月21日至3月26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张书苑,020-83170073;传真:020-83170067。
附件:2016年省属中小学发展建设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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