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3月23日至3月28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 020-83163838,传真:020-83548567
省财政厅 020-83170427,传真:020-83170067
附件:2016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向)拟安排项目及资金分配方案表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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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16年度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向)拟安排项目及资金分配方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