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发改电〔2016〕33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抓紧做好专项建设基金项目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6?150号)要求,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的准备、申报要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开展。请你们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 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2463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使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 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发改电〔2015〕98号)要求,抓紧做好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组织、储备、申报等工作。
现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指标说明(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及申报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操作指引》、《业务咨询和江西省技术客服联系方式》等材料印发你们,请参照做好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填报、信息完善等工作。对于专项建设基金2015年已投放项目和2016年第一批国家发改委审核同意投放的项目也须一并录入,并完善相关信息。同时,注意做好与国开行江西省分行、农发行江西省分行的工作衔接,请两家银行提前介入,共同做好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和筛选工作。
附件:1.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指标说明(专项建设基金项目)
2.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及申报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操作指引
3.业务咨询和江西省技术客服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 ·正文.doc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