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大数据产业园区建设专题(第二批)拟安排项目计划、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方向“互联网+”小镇拟安排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6日(共六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标准与应用处、信息化推进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胡嘉娟、刘磊,电话:020-83134272、020-83134288;
省财政厅黄飞,电话:020-83170058)
附件下载: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