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扶贫培训方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6年4月11日至4月16日(共6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尹 旭,电话:020-83170122
省扶贫办联系人:张少勇,电话:020-37876367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