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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资金政策

湖南省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省预算内“产业链 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05-06  浏览:

  各市州发改委、省直管试点县市发改委(局):


  为促进我省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推进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产业链创新发展,根据《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2016年省预算内“产业链创新专项”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就组织2016年省预算内“产业链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低碳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有色、石化、食品等八个领域产业链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如模具设计加工、热处理、检验检测等工艺专业化平台,以及有利于促进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推广和产业化的示范项目。重点支持现有基础条件好、技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年内能够实施的项目。


  二、项目要求


  符合第一项明确的支持领域及重点,基本完成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资金基本落实,已开工或具备年内开工基本条件;申报项目应从国家重大项目库三年滚动计划项目中筛选提出,未纳入滚动计划的,不予申报和安排。近3年内已有中央或省预算内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单个项目申报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不低于50万元。


  三、程序要求


  市州(含县、市、区)企业的项目,由市州发改委初审后汇总报省发改委(长沙、株洲、湘潭限报6个,岳阳、郴州、怀化限报5个,其他市州限报4个)。省直管县(市)企业的项目,由所在县(市)发改部门初审后报省发改委(限报1个),同时抄报所在市州发改委。省属企业项目由属地发改委统筹申报。省发改委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和年度资金预算规模,研究确定资金支持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下达项目资金。


  四、材料要求


  1、市州(含直管县)发改部门申报文件(含申报项目汇总表,表格格式见附件)、申报项目真实性承诺;


  2、项目单行材料。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主要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承担单位、主要内容(建设内容、技术水平、服务能力、经济效益)、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进展情况、计划进度、预期效果等;符合权限要求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其中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加附城市规划、用地手续、环评、能评等审批文件;资金落实情况证明文件;企业相关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五、时间要求


  2016年5月18日前各单位将项目申报文件(含申报项目汇总表)及项目单行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用快件邮寄报省发改委。


  六、管理要求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及规定,做好项目筛选、审核等相关工作,特别是对项目上报资料真实性加强把关,认真核实。今后要进一步跟踪落实,按照要求定期报送支持项目的实施情况。


  联系人:夏艳华 电话:0731-89991065(传真)


  邮 箱:hnfgwgyc@126.com


  附件:2016年省预算内“产业链创新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doc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