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商务厅、省出版集团公司,各设区市财政局:
现将《关于申报2016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文资〔2016〕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组织你部门(公司)、你市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认真准备有关材料申报。
2、地方文化产业基金每个部门(公司)、每个设区市推荐不得超过1只(省财政厅择优向财政部推荐不超过2只基金)。
3、负责重大项目的各部门,请将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汇总后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汇总后统一向财政部申请。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6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htm
江西省财政厅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