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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2016年省级治污保洁方向资金补助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示范镇和规划编制项目的公示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05-25  浏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省级治污保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办法》的要求,2016年省级治污保洁方向资金重点补助70个欠发达县(市、区)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体系,全面开展城乡保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费用保障机制、推行市场化方式开展农村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等工作,由地方统筹用于垃圾处理示范村建设,省主要制定相关支持标准、范围等政策。其中:


  一、安排7700万元,采用因素法计算奖补标准,采用各市2015年第三方评估的得分作为因素进行分配,各县市区分配资金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各县分配资金额度=70个县市区分配资金总额×(各市第三方评估考核分数/15个市评估考核分数总和)/70个县市分配系数总和(详见附件1)。


  二、安排300万元支持省级行业政策研究和监督管理,落实《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对全省专项资金支持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审查,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督办、检查和督导,开展相关垃圾、污水处理工作调研、学习交流培训和宣传等工作(详见附件2)。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补助情况和具体项目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情况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16年3月 21 日--   3月 26 日(共6日)。


  联系电话:020-83133593、020-83170201。


  附件:1.广东省2016年省级治污保洁方向资金补助项目计划表.pdf


  2.省级工作经费安排表.pdf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3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