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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资金政策

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转发《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06-02  浏览: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驻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局、驻森工总局国土资源局、驻友谊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各市(地)支行,各银监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请各市(地)、县(市)财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银监分局于2017年2月底前将本地区贯彻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监局。


  附件:财综〔2016〕4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 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


  2016年3月24日


  【财综[2016]4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