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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省政府相关重点工作)项目计划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06-08  浏览:

  河源、东莞、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现将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省政府相关重点工作)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


  请你们认真执行《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5〕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安排额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程序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公示、下达等工作,并将项目下达计划于2016年6月30日前抄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具体由各相关地市参照《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省政府相关重点工作专题)项目工作指引》(附件2)组织实施。


  附件:1.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省政府


  相关重点工作)项目计划表


  2.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省政府


  相关重点工作)项目工作指引


  (联系人及电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曾繁华,020-83135813,省财政厅 陈斌,020-83170213)


  相关附件:


  附件1-2.doc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