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金政策 >> 地方资金政策 >> 

广东

广东资金政策

广东省关于2016年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开发区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公示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06-21  浏览: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开发区建设事项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21日至6月26日,共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商务厅联系电话:020-38819914;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0-83170132


  附件:2016年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开发区建设事项项目计划表.pdf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