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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2016年省级林业发展及保护专项资金(造林及抚育方向)安排的公示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07-05  浏览: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林业发展与保护专项资金(造林及抚育方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6年7月5日至7月10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渔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张元财,电话:020-83176121)


  (省林业厅联系人:王 新,电话:020-81934690)


  (省国土资源厅联系人:罗 娟,电话:020-38817475)


  (省海洋渔业局联系人:欧文霞,电话:020-84109522)


  附件:2016年省级林业发展及保护专项资金(造林及抚育方向)安排表.pdf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