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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07-22  浏览:

  厅字〔2016〕728号


  各有关市、县住建委(局):


  为加强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绩效管理,推动规范、安全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北省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预算绩效管理规定,现就开展2015年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2015年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


  二、绩效评价方法及内容


  采用绩效报告的方式对2015年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绩效情况、项目实施经验和改进建议等(具体绩效报告的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1、请各市、县住建委(局)按照规定绩效报告格式撰写资金绩效报告,填写资金分配执行情况表(附件2)、资金项目实施建设完成情况表(附件3),提供有关内容支撑材料,并于2016年8月25日前报我厅计划财务处。要求项目数据真实准确,相关佐证材料真实齐全。


  2、2016年9月-11月,省住建厅将对各地绩效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查结果有针对性地抽查部分市县。各地资金绩效报告审核结果将作为今后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是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方式,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落实绩效管理责任,精心组织绩效评价工作,建立住建委(建设局)统一组织协调,规划、房管、城管、园林等部门支持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绩效评价任务圆满完成。


  2、规范操作,确保质量。各地要对照《湖北省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预算绩效管理规定,从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拨付、过程监管等环节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做到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资金评价与政策评价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保证绩效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3、完善机制,提高绩效。各地要以绩效评价为契机,查找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原因,及时纠正整改到位;要充分运用自评结果,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努力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推动住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各地在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省住建厅计划财务处联系。


  联 系 人:谢彬


  联系电话:027-68873016


  电子邮箱:443827819@qq.com


  本文所有附件在省住建厅门户网站下载。


  附件:1、2015年度××县(市)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绩效报告(提纲).doc


  2、2015年××县(市)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执行情况表.xls


  3、2015年××县(市)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实施建设完成情况表.xls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