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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工业稳增长专项资金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07-22  浏览: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属各集团(控股)公司: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工业稳增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6〕12号)精神,近期省财政厅将委托福建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委2015年工业稳增长专项资金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提供的基础评价材料


  (一)各设区市经信委(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1.2015年工业稳增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


  2.汇总后的2015年工业稳增长项目一览表(附件3)及2015年工业稳增长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附件1-2,包括:2015年福建省工业稳增长专项资金项目支持企业效益情况表、2015年福建省工业稳增长专项资金项目效益情况表);


  3.切块给设区市安排的项目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


  (二)各项目单位


  1.2015年工业稳增长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附件1、2);


  2.2015年工业稳增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书面总结;


  3.现场评价进点时需要提供的辅证材料,包括:专项资金到账证明(如银行进账单);专项资金台账、账簿、凭证、项目收入支出明细表;主管部门监管制度和措施、监管记录;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4、2015两年);项目单位新增员工名册及缴纳社保证明;其它需要补充说明材料。


  二、工作要求


  (一)委各相关处室(局)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督促有关项目单位做好基础评价材料的报送、汇集以及本部门相关材料的汇总、报送;


  (二)基础评价材料务必于7月15日之前报送我委各相关业务处室(局):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基础评价材料报投资处、技术创新专项基础评价材料报技术处、淘汰落后产能专项基础评价材料报产业处、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基础评价材料报环资处、企业兼并重组专项基础评价材料报电子信息处、企业开拓市场专项基础评价材料报运行局、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基础评价材料报软件处;


  (三)无法提供绩效评价基础材料的单位必须作书面说明。


  附件:1. 2015年福建省工业稳增长专项资金项目支持企业效益情况表


  2.2015年福建省工业稳增长专项资金项目效益情况表


  3. 2015年工业稳增长项目一览表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7月8日


  附件下载:


 2015工业稳增长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技改、技术创新、企业开拓市场、兼并重组适用).xls


 2015工业稳增长绩效评价项目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