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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资金政策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07-27  浏览:

  各设区市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卫生计生局:


  为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我们制定了《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