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6〕14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进出口额低于6500万美元的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5〕180号)及《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资金申报须知》(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5〕147号)有关规定,为加强深圳市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资金的管理,我委现将深圳市2015年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资金第二十一至二十五批我委审核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客观、公正、公平,保护项目申请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处室: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预算监督处
投诉联系人:王春阳、钟骏腾
投诉联系电话:88103153、88103043
传真:88102042
业务咨询电话:83988673、83988675、83988676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 区3070室
邮编:518035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5年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资金第二十一批公示表
2. 2015年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资金第二十二批公示表
3. 2015年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资金第二十三批公示表
4. 2015年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资金第二十四批公示表
5. 2015年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资金第二十五批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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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