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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资金政策

江西开展2016年南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扶持资金项目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10-08  浏览:

  洪科字[2016]146号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市场前景好的领军企业。根据《南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扶持办法(试行)》,做好南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南昌市科技局认定的南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二、项目类别


  南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扶持资金项目,主要支持企业新近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项目。项目需符合国家、省、市技术和产业政策,符合《南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扶持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要求,且所申报的项目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强的创新能力、较大的产业潜力,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二年半。


  (一)产品研发类项目申报要求:


  研发的新产品是在我省范围内首次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思路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


  (二)技术攻关类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技术水平较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预期的研究成果和开发的产品具有产业化潜力。


  2、申报单位具有开展研发的基础设施及条件,并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


  3、重点支持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预期成果为新技术、新工艺或新技术标准。


  (三)成果产业化类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内容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其科技成果(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技术须居国内领先水平且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2、项目具备一定的成长性。项目产品市场前景良好,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益和产业带动效应。


  3、项目须在南昌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项目建设所需土地、环保等实施条件已基本具备,新增投资不低于30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三、扶持方式


  市级财政资金对立项项目,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贴方式,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每个项目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其中成果产业化类项目按照项目实施周期内新增投资支出的20%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产品研发类、技术攻关类项目经费支持力度为每个项目50万元。


  申请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需要提出申请,并已经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相关的工作,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的项目。对在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的项目今年将下达补助经费。对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8月30日期间完成验收的项目,将于2017年下达补助经费。


  四、限制条件


  1、申报单位不得将已经获得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同一(含变换名称但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项目进行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项目申报资格。


  2、项目主要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科技计划项目,已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仍在实施尚未通过验收(结题)的主要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3、2008年以来承担了我市科技重大项目逾期没有验收(结题)的实施企业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已承担2012年(含)以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到期未验收(结题)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4、在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标示为橙色警示或红色警示类别的南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不在本次申报对象范围。


  5、对纯属基础理论研究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南昌市科技局网(http://www.ncinfo.gov.cn)或南昌市科技服务平台(http://www.ncppc.cn),进入“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窗口,按系统提示完成申报书填写,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不予受理)。网上填报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 至2016年10月31日


  2、县区推荐。县区、开发区、新区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申报的科技小巨人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在线审核推荐,审核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3、审核受理。市科技局高新处、农社处按技术领域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在线审核受理。


  4、书面材料提交


  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电子文档内容一致方视为有效申请。由市科技信息中心受理一份,企业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5日。


  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1)南昌市科技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合同)书;


  (2)南昌市科技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扶持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有效期内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3)项目涉及药品、食品、化工、通信、电力、计量、公共安全等特殊行业的,国家明确规定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需提供相应的批准许可证;


  (4)上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需上传原件),项目前期投入资金来源证明表,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


  (5)科技查新报告;


  (6)企业2015年研发经费投入情况(加盖本企业公章,格式详见南昌市科技局官网下载中心);


  (7)技术来源证明(如:知识产权证书、技术依托合同、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等)和项目成熟性证明材料(如: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新产品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定单等);


  (8)新扩建的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需提供项目建设环评报告、土地使用证明材料等。


  (9)研发机构建设相关证明材料;


  (10)其他证明材料。


  装订要求


  所有书面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打印,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资料排序应按前申请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装订成册。凡附件所涉复印件,每一种的第一页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确保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三年内申报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承担人相应责任的权利。


  六、相关说明


  1、各单位、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单位、本部门的帐户和密码;帐户信息如有遗忘,可向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申请找回。


  2、项目推荐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应及时关注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的用户端口提示信息,以便及时修正并提交材料。


  3、上传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的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律使用word格式文件,其他附件一律要求pdf格式文件,且单个文件容量不超过10M。


  4、项目申报材料中的内容和指标应按照填报说明要求据实填写,项目经受理后,一律不得修改;申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将作为项目立项实施后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5、网上申报技术咨询


  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赵真真辜 威 86211252、86217083。


  七、联系方式及材料报送地点


  1、项目主管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领域项目联系处室:南昌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 喻炜 83884249


  农业领域项目联系处室:南昌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胡卓晖 83884246


  2、申报材料报送地点


  南昌市中山路98号 科技大楼5楼 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