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预下达2017年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省级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6年10 月8日至10 月14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熊 伟,电话:020-83170167
省水利厅联系人:谢 伟,电话:020-38356433
附件:预下达2017年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省级补助资金情况表.pdf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