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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资金政策

关于韶关市2016年广东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的公示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10-11  浏览: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4〕159号)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将部分2016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张元财,电话:020-83176121;


  省林业厅联系人:刘 乾,电话:020-81229516。


  附件:2016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安排表.pdf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