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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预安排2017年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稳增长调结构事项明细分配计划的公示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10-31  浏览: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预安排2017年内外经贸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稳增长调结构事项明细分配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31日-11月6日(共7天)。如对安排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预安排2017年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稳增长调结构事项使用明细表


  联系人:省商务厅 李永洲 020-38819857


  省财政厅 符 特 020-83170438



  附件:预安排2017年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稳增长调结构事项使用明细表.pdf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