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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资金政策

河北关于调整2016年部分前期费项目并下达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11-09  浏览:

  省财政厅,有关项目单位:


  为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我委以冀发改投资〔2016〕744号文下达了2016年第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省财政厅以冀财预复〔2016〕537号文件予以批复,根据财政批复、项目进展和工作实际需要,需对个别项目进行调整并尽快下达第二批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留及财政未批复资金。今年省预算内安排重大项目前期费4000万元,我委第一批计划共下达90项,3800万元(预留200万元)。省财政厅实际批复86项,3670万元(批复我委83项,3270万元;直接拨付有关项目单位3项,400万元),未批复项目共4项,资金130万元。预留及财政未批复资金共计330万元。


  二、需调整项目资金。财政厅已批复项目中,有2个项目因工作任务发生变化不再执行,需调整安排,其中第2项“编制非首都功能承载地建设规划”240万元,第46项“京张文化体育旅游带规划编制费”40万。共计280万元。


  三、第二批计划安排。需在第二批计划中统筹调整安排的资金共610万元,经研究,共安排项目6项,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各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前期工作任务。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按规定履行资金支付手续,确保资金真正发挥效益。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将相关工作进展及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报送我委。


  附件:2016年第二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表.xls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4日